最近收到兩次朋友轉寄過來,王文華寫的「我35歲,我單身」的文章。還有一篇不知作者是何人的「結婚不是作業績」。兩篇文章都訴求「單身無罪」、「不婚也可」。

雖然身邊不少朋友都已婚,也有人即將邁向結婚殿堂,但單身的人還是佔大多數。也許,單身不是個人所願意的;也許,未婚是兩個人共同的決定;慢慢地,在不清楚為什麼要結婚之前,自由之人決定不要貿然前行。

婚姻的意義究竟是什麼?結婚以後兩個人就會永遠幸福嗎?很多女人結婚之後,被職場邊緣化、被姊妹淘邊緣化,更慘的是,被男人邊緣化。原以為的愛情果實,在蜜月旅行結束之後,就逐漸凋零,果然應了「婚姻是愛情的墳墓」這句話。

丈夫不再是寵愛自己的情人,他要當爸媽面前的孝子,還有老闆面前成熟的已婚男子,當然,也就沒有心力在女人面前當個有情調的男人,還搞一些風花雪月的事.....但女人不就是為了這個期望,才會嫁給男人,享受那長相廝守的甜蜜嗎?

真如以上的推論,婚姻對女人,究竟有什麼實質意義?現代人早已不需要長期飯票,也不需要生一堆孩子來養兒防老;到最後,結婚真的只是為了取得一個法律上的地位,用那紙證書來捍衛隨時都可能變質的愛情嗎?這樣有點悲哀。

難道每一段愛情到最後都必須走入柴米油鹽的現實?世界上真的沒有永恆的愛情嗎?

從來不承認自己的愛情觀很夢幻。直到今天才發現自己的幼稚,與不肯面對現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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