活了27年,到現在一直沒有完全學會認識自己、瞭解自己、接受自己。

很多時候,是活在別人的眼光和期望中。

但是,別人比你自己更瞭解自己嗎?他們的想法能代表什麼嗎?他們對你的喜惡比心上人的關心更重要嗎?

如果不接受自己的缺點,珍惜自己的優點,一但碰觸到敏感的話題,自己的神經又緊繃了起來,何必呢?

一直很羨慕那種可以活的很自信的人。觀察他們,其實並不是沒有缺點。但他們知道自己就是這樣的人,生活嘛,自己高興就好,為何要其它不相關的人左右你的情緒?

Raymond曾經寫過一篇和自己和好的文章,很羨慕他早已突破這層關卡。現在我決定我也要和我自己和好--和過去的自己說再見,和現在的自己並肩作戰,為雕塑未來的自己努力。

To See is To Belive。但這世上很多人的眼睛早已被蒙蔽,眼見早就不能為憑。與其想盡辦法讓別人看到外表完美無瑕的自己,還不如認真培養實力,作一個自己喜愛的自己。我要和我自己和好,從今天起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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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tanw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